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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泗洪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泗洪县人民政府 | 2023-06-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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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泗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7月4日(星期二)9:00—18:00,泗洪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泗洪县长江东路1号)。

  二、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二)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两年或以上社保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凭证的需提供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对应的工资表或工资流水;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

  报考县应急管理局21岗的考生还需提供会计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报考县委巡察办26岗的考生还需提供党员证。

  报考县商务局60岗的考生还需提供英语六级证书。

  以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与单位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人社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递补规则。经县人社局和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或《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人社局或招聘主管部门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县人社局或招聘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能按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资格复审放弃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因特殊情况,考生无法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00-18:00。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纪律和责任

  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法规政策规定规范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因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缺乏工作责任心等导致资格复审结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

  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咨询电话:0527-80829608。

  附件1:2023年泗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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