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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宿迁经开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宿迁人才网 | 2023-11-0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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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3年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宿人社发〔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和岗位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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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4.服从工作安排,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本辖区公共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聘用期为1个月,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小时2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期满或工作完成后自动退出岗位终止关系。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延长劳务时间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六、资格审查与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报名条件和报名人员遵纪守法、适应岗位身体条件等内容确定。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不组织面试;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分择优录取,面试落选人员可以在招聘人数有缺额的岗位中择优进行调剂。

  七、公示与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乡、街道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等手续。

  八、招聘单位及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见附件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0527-84380720

  本公告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报名联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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