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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3人公告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2020-12-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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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期限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受到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报名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9∶00-2021年 1月6日17∶30;

  报名地点: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21室(慧二路与银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附件2,可现场填写),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需现场提供审验,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1:0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复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即面试总分的6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合同制管理,聘期2年(其中,首次聘用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服务公司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86821(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湖滨新区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简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学历
1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  1 1:3 法律类 大专及以上
2 就业创业  1 1:3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 社会保障  1 1:3 财务财会类 本科及以上

  附件2

  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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